杭州余杭区小学初中招生原则一览

  杭州余杭区小学初中招生原则一览

  (一)公民同招

  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属地管理、相对就近

  根据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际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及余杭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符合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初中为小学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及余杭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三)住户一致优先

  当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录取。未能录取的,由所在镇街及余杭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有招生空额的学校。

  官方文件:《2020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官方文件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a9p2xCjAudCvV7k89BCN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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