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210国道限行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国道210城区过境线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榆林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现就进一步优化过境榆林中心城区的重中型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在继续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过境榆林中心城区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的通告》的同时,使用清洁燃料且尾气排放合格的重中型货运车辆(车辆行驶证内注明燃料种类为天然气、电、甲醇等)经许可可进入限行路段通行。

  二、通告实施之日起,符合申请通行条件的可在榆林市民大厦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审批服务科申领《限行车辆通行证》。2019年12月1日起,也可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网站或“榆林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通行许可。

  三、未经许可进入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由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10月29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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