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行政复议电话
上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21-24029009,转行政复议处。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
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无接待窗口)
扩展资料:
行政复议办事指南
一、 事项名称:行政复议申请
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三、 申请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副本
(二)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申请人如不服行政不作为的,须提交曾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而其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如超过法定申请期限,需提供能够证明具有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的相关材料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六)如需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律师,还须提交律师函及律师职业证明等材料
(七)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方式:申请人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将上述复议申请材料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建国西路648号(200030) 上海市司法局 行政复议收。也可以通过我局官网的“网上申请”(http://sfj.sh.gov.cn/)提交申请,具体申请方式详见“网上申请”栏目。
五、 办理期限:案件办理期限60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属于中止情形的案件,中止期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六、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