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险怎么报销?

  申领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

  1.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3.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规定。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申领材料:

  1.生育待遇申领表

  2.需根据不同情形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病历(包含封面)复印件一份。

  (2)申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待遇的:①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的病历(包含封面)或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一份;②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复印件一份。

  (3)申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计划外流产提供);②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4)医保在省里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一份。

  申领方式: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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