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险怎么报销?
申领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
1.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3.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规定。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申领材料:
1.生育待遇申领表
2.需根据不同情形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病历(包含封面)复印件一份。
(2)申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待遇的:①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的病历(包含封面)或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一份;②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复印件一份。
(3)申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计划外流产提供);②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4)医保在省里参保的人员需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一份。
申领方式: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