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昌最低工资标准

  南昌最低工资标准采用赣府厅字〔2017〕125号文件的标准。一类区域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1580元/月,三类区域为1470元/月。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开区、南昌高新区适用于一类区域,新建区、南昌县适用二类区域,进贤县、安义县适用三类区域。【通告原文

  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和区域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等因素,江西省将最低工资标准原四类区域缩减为三类区域,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一类区域由15.3元/小时调整为16.8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4.3元/小时调整为15.8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3.4元/小时调整为14.7元/小时。

  一类区域: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开区、南昌高新区

  二类区域:新建区、南昌县

  三类区域:进贤县、安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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