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图书馆读者丢失音像资料如何赔偿

  读者丢失音像资料应购买相同的正版音像资料归还给图书馆;如购买不到相同的正版音像资料,则按内容相近并价格相近的相同的正版音像资料归还给图书馆。

  音像视听馆读者须知

  1.读者凭借阅证在音像视听馆前台办理借出耳机手续,选择座位后,登记上机并开始计时。

  2.读者每次上机时间为2小时。若在上机期间离开本室或者上机时间已经达到2小时,请还回耳机并注销登记座位。

  3.读者只能使用音像视听馆内设备进行音视频点播,不得在音像视听馆内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4.读者不准自带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设备上机,不得随意增删音像视听馆内设备的硬盘内容。

  5.初次上机或不懂操作者,请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设备。

  6.爱护各项设施及视听资料,如有损坏需按原物赔偿或按原物价值赔偿。

  7.读者不准在视听馆内看书、上自习。

  8.不得携带水、食品、饮料等个人物品进入视听馆,读者个人物品请寄存。

  9.视听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接打电话,严禁大声喧哗。

  10.音像视听馆开放时间:周一 13:00-16:30.周二至周五 09: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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