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购车补贴政策
《太原市新一轮汽车消费促进工作方案》
新一轮汽车消费促进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核补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
活动分档补贴个人消费者新购置国六标准以上乘用车: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4.5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3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5万元(含)及以下,补贴5000元/辆;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5万元(不含)以上,补贴8000元/辆。
补贴规则
1、汽车消费补贴是在购车人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市级财政资金针对购车人的进行补贴。
2、汽车消费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3、购车发票金额须包含汽车消费补贴核补金额
4、购车人先行支付包括汽车消费补贴在內的购车款,在指定核补受理点和约定时间内,向工作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核补手续。
5、资料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将核补资金转至购车人本人银行借记卡账户。
6、市商务局在其官网及时公示核补信息及车辆销售信息。
7、山西易联支付(平台方)应独立或联合合作银行(支持方)设立多处受理点,方便购车人办理核补手续。
核补对象
活动期间从太原市境内限上汽车经销商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包括二手车交易。
依据:http://sswj.taiyuan.gov.cn/doc/2020/09/19/10122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