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办法

  军人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办法

  军官、文职干部为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地区津贴(含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士官为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地区津贴;职工和文职人员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和地区津贴;非现役公勤人员为按月领取的劳动报酬。

  上述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计算基数(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政策来源: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2/1019/c349309-19316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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