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涉及地下开挖和文物时怎么办?

  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涉及地下开挖和文物时怎么办?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推动私有危房改造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满足群众居住需求,日前,我市印发《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泉州中心市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古城区和非古城区为区域划分,围绕设计、审批、建设、验收、登记等私有危房改造工作全流程,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对象、规划要求、审批程序、建设监管、验收登记五个方面内容。

  《规定》明确,涉及文化遗产以及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私有危房改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涉及地下开挖、建设的要落实“先考古”制度,规划设计要建立专家技术审查机制(专家应包括古城规划、遗产管理、文物保护等)。在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过程中发现疑似文物的,申请人或施工方应立即保护现场、暂停破坏性施工并向辖区文物部门报告,由文物主管部门现场勘踏核查后出具下一步施工意见,并据此完善施工方案后,方可重启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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