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落户要求

  郑州落户要求:

  一、租赁住房落户

  要求: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的外市人员,可到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服务站)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在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租赁住房入户的,不要求租赁时限。

  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

  要求: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由持有居住证满1年。即凡持有郑州市中心城区居住证满1年、户口住址在农村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县(市)、上街区持有居住证即可。即迁入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不要求持有居住证的时限。

  三、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落户

  要求:

  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即在郑州市中心城区近一年内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县(市)、上街区不要求时限。迁入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不要求时限。

  2、户口迁移手续办理

  符合此项条件的人员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迁入人关系证明(户口簿能直接显示关系的可不提供),经户籍民警网上核实城镇社会保险信息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政策原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才落户政策实施办法 (暂行)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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