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型人才范围

  天津创业型人才范围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扩展材料

  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材料

  本人或配偶在津有房

  1.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4.合法房产证明。

  在津有工作

  1.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4.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人社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人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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