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院流程

  转诊、转院制度及服务一般流程:

  1、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处,征得同意后方可转诊、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经治医师做好离院风险知情告知。

  4、转院时由经治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诊、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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