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

  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

  024-31912757

  香港与沈阳居民办理结婚要什么材料?

  沈阳市居民:

  ①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②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当事人须提供离婚证明。

  温馨提示:

  ❶法院的一审离婚判决书须与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一起提供;

  ❷国外的离婚证明须经驻国外中国使领馆认证;国外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须与中级人民法院的载定书一起提供。

  沈阳居民为现役军人:

  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

  ②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

  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香港居民身份证;

  ③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提示:所需材料均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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