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局在哪里?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公安局分局

  咨询服务电话:0760-23185616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6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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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居住证首次办理流程

  微信办理

  ㈠流动人口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居住登记业务

  ㈡点击菜单栏"指尖办事"-"个人办事"

  ㈢下方"服务"-"户政(治安)"

  ㈣登入之后选择"居住证登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

  ㈤填写相关信息开始申报

  现场办理

  ㈠受理:

  ⑴核定是否“居住满半年”

  查询“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申领人是否已在中山市内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连续居住满半年(6个自然月),且居住登记信息是否有效

  ①居住信息有效,居住时间已满半年,居住地址不变或居住地址本地市范围内已变更,可以申办居住证

  ②属于经核查或经申报已注销居住登记信息,需重新办理居住登记,告知其居住时间满半年后申领居住证

  申报人居住登记信息被注销后6个月内在同一地市重新申报居住登记,若期间没有在其他地市申领居住证,其本市居住时间自重新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连续计算。如申报人居住登记信息被注销后已在其他地市申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被注销6个月后,在同一地市重新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市居住时间自重新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重新计算

  ③在流管系统无信息记录或未办理居住登记的,需先办理居住登记,从登记之日起计算居住登记时间

  ④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或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未办理居住登记的,按要求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材料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连续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

  ⑵查验材料和发放凭证。当场审核申领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将申领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打印发放《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㈡核实:工作人员需核实申领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包括核实居住地址真实性。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的,不予办证;核实无误的,提交服务中心签发

  ㈢签发:镇区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受理居住证申领信息,符合发证条件的,予以签发,生成制证信息发送制证

  ㈣制证:工作人员按照居住证制作标准制作证件

  ㈤分发:工作人员将制好的证件进行分发

  ㈥发放:通知申领人领取证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领取

  (各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快递送达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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