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单位未按时额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上海本地宝公众号(shbendibao),输入框回复 养老保险,查看更多上海养老保险缴费方案、养老金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