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导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9年4月16日召开视频会,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贯彻落实新推出的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具体内容包括: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等。

  正文: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厅局长会议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和企业关切,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安交管服务,在2018年推出20项“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的基础上,公安部继续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在原有4个省(市)试点的基础上,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10.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以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除第10项以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第10项措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行。

  附件:120个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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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交管局部署“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落地落实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4月16日召开视频会,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贯彻落实新推出的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

  公安部去年6月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以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大事要事,高位部署、强力推进。目前,20项措施扎实推进、精准落地,累计惠及6亿多人次,减少群众、企业办事成本300多亿元,受到社会普遍欢迎。今年4月10日,公安部公布了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等10项改革新举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确保10项新措施6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行,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以更大决心信心推进交管“放管服”改革,确保新推出的10项改革措施精准落地、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意义。省、市两级公安交管部门一把手要把抓改革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做到重大事项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措施亲自督办,压实改革责任;要精细组织部署,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地区、部门协作沟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落实配套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落实资金、设备、人员等保障;要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完善监管制度,建立网上网下巡查、异常风险预警、违规追责退出、业务回访和投诉举报反馈等机制,确保业务下放到位,监管跟进有力,便民服务落地见效。

  会议对推进落实1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准确把握要求,及时配备软硬件设备,升级信息系统,调整工作流程,广泛宣传提示,确保准备充分、解读精准、告知到位。要紧盯重点难点,攻坚推进落实异地分科目考试、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12123语音热线等重点难点,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围绕减证便民,持续推进改革深化,落实窗口服务“一次办、马上办”。要深化“互联网+”服务,搭建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打造交管“互联网+”服务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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