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滑板车的处罚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或者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通行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允许停放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常见问答
电动独轮车、平衡车之类的可以上路行驶吗?
现在流行的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等,跟滑板等滑行工具一样,都是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