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拼音和解释
遗嘱的拼音和解释:
拼音:yí zhǔ。
解释: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详细解释:
1、谓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死后各事应如何处理。
《敦煌变文集·前汉刘家太子传》:“汉帝忽是患疾,颇有不安,似当不免,乃遗嘱其太子。” 宋洪迈《夷坚志补·张客浮沤》:“李归绐厥妻曰:‘使主病,死於村庙中,临终遗嘱,教你嫁我。’”秦牧《长河浪花集·深情注视壁上人……》:“五十年代初,美国女作家艾格妮丝·史沫特莱在英国病逝,遗嘱把骨灰交给朱总司令处理。”
2、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死后各事的话或字据。
《八琼室金石补正·唐慈润寺灵琛灰身塔铭》:“又原存遗嘱,依经□林。”《朱子语类》卷一三○:“刘不畏曰:‘君命死即死,自死奚为?’写遗嘱之类讫,曰:‘今死无难矣!’” 清昭梿《啸亭续录·佛典属》:“病革时,呼子孙环列榻前,众以为有遗嘱。”巴金《秋》四五:“爹不愿意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地分散,他的遗嘱上就说得明白,无论怎样不可以卖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