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
湖州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
1、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
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二十四条: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湖州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
1、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
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二十四条: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