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离婚证补办流程

  满足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离婚证》遗失、损毁,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等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处受理后,登记人员审查,填写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颁发离婚证。

  外部程序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内部程序

  1.婚姻登记处受理;

  2.登记员审查;

  3.填写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4.颁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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