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积金贴息贷款能否办理转账还贷手续

  2019年2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升级系统,6月开始,贴息贷款可以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即转账还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将职工缴存账户的公积金提取到其还款账户。约定提取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等额本金的约定提取仅限于本金部分。

  购房职工申请贴息贷款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贷款银行对申请人进行贴息贷前审核,同时符合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条件的,办理调查、面谈、委托征信等手续,随公积金贷款资料一并送至公积金中心办理贴息贷款审核;

  (二)公积金中心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核定申请人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并出具意见书移交贷款银行;

  (三)贷款银行凭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意见,对贷款资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贷款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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