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承载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怎么处罚

  深圳对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承载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一年内有此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数据来源:http://szjj.sz.gov.cn/m/YD_ZWGK/YD_ZCFG/YD_ZCFG1/YD_JTWFYW_523/201910/t20191031_184725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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