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才租房补贴条件

  海口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2018年5月13日以后第一次在海口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海口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

  50岁以下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7)》规定条件的拨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

  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

  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补贴,由人才自行购买住房或自行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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