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怎么和外国人办理离婚
在昆明怎么和外国人办理离婚?
一、办理条件
1、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二、办理材料
1.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护照在有效期、签证未过期并加盖合法入境章;现有护照号与结婚证上护照号不一致的,应当一并携带新、老护照。若没有老护照携带老护照复印件);
2.内地居民提供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的可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二张。
三、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婚姻登记员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办理地点
昆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