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疫情期间暂停托收公积金的企业还能缓缴吗

  可以办理。已申请暂停自动扣款的企业,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正常汇缴及补缴的,视同正常缴存。2020年4月1日开始,既未申请缓缴又不正常缴存的企业,将会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阅读:

  惠州肺炎疫情期间企业怎么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

  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我中心决定疫情期间办理缓缴业务可以将业务办理资料发送到公积金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指定邮箱,有专人办理。当天4点前发到邮箱的业务资料,当天受理,4点后的第二天受理。指定邮箱及联系电话如下:

  归集督查科:hzgjj_gjdck@126.com ;0752-2731132;

  仲恺高新管理部:gjjzkglb@163.com;0752-3165678;

  大亚湾管理部:gjjdywglb@163.com;0752-5560878;

  惠阳管理部:zfgjjhyglb@126.com ;0752-3273818;

  博罗管理部:13692731668@139.com ;0752-6739369;

  惠东管理部:hdgjj0752@126.com ;0752-8582782;

  龙门管理部:zfgjj7883836@163.com ;0752-7883839;

  备注:

  (1)以上指定邮箱只负责接收疫情期间办理缓缴业务的资料,其他业务一概不受理;

  (2)各个区域办理缓缴的企业请将业务资料发送到企业所在区域对应的邮箱中;

  (3)提供的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一定要跟公积金系统中该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相符合,否则不予受理(如经办人因离职或者疫情原因无法到岗,请提供系统中法人的身份证件)

  各申请缓缴的企业在缓缴到期后须及时恢复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