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居民离婚登记申请条件

  泰安居民离婚登记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