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兰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20年兰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6.65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婚及婚后离异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

  已经申请公租房或已经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配售价格为单位预估价格

  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目前为预测绘面积,最终以房屋测绘机构实测绘界定面积为准。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暂未确定,均为建设单位预估价格。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余款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最终销售基准价格由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待价格核定后依据核定价格进行结算。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