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家庭共济办理

  申请人向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掌上、网上、第三方自助终端申请;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或掌上或自助终端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 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温州医保个人账户办理家庭共济时,只需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不需要近亲属前来办理。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这些近亲属(不包括兄弟姐妹)必须是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注意: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不限人数,可授权一位或多位近亲属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以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必须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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