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1. 预审:

  申请个人向张家港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张家港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 公示:

  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材料提交:

  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 申请受理:

  个人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 审核:

  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 户籍迁移: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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