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我市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

  (三)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中心城区务工,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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