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低保户能申请吗

  低保户可以申请,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即可。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中低收入家庭)

  租金减免

  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实行租金减免,承租家庭分别按照标准租金的10%、20%、50%交纳。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经市政府认定的各类人才及其他经市政府认定住房困难人员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标准租金的70%交纳。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同时依法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员、住房、资产及车辆等情况的;

  (二)因家庭收入、居住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三)承租人在资格复核时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员、住房、资产及车辆等情况变化的;

  (四)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五)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及违背合同约定的行为。

  点击查看:《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拓展阅读: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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