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层次人才认定什么部门受理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7号):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沈阳市各区、县(市)企事业单位的(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所在区、县(市)人社局:
和平区
经办部门: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人才部
报送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联系电话:31912287
沈河区
经办部门: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报送地址: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电话:22898806
皇姑区
经办部门: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人才科
报送地址: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联系电话:86267667-8102
大东区
经办部门: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科
报送地址: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联系电话:88504833
铁西区
经办部门: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部
报送地址: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联系电话:25711252
经办部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园党群工作部
报送地址:中央大街27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81033710
浑南区
经办部门: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部
报送地址:浑南区全运路109号沈阳创新天地H座828
联系电话:23910898
于洪区
经办部门: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
报送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
联系电话:85831307
沈北新区
经办部门: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部
报送地址:沈北新区辉山大街明珠路1号
联系电话:82840221
苏家屯区
经办部门: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报送地址:苏家屯区丽花街24号
联系电话:89121280
辽中区
经办部门: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人才科
报送地址:辽中区蒲东街蒲水路28号
联系电话:87821329
新民市
经办部门: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人才服务部
报送地址:辽河大街光明路3号
联系电话:87851026
康平县
经办部门: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称科
报送地址:康平县迎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
联系电话:87335910
法库县
经办部门: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报送地址: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
联系电话:87125305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中央、省直驻沈单位以及沈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报送市人社局:
经办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
报送地址: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1405室
联系人:冯文怀
联系电话:024-22721868
官网政策:http://rsj.shenyang.gov.cn/html/SYRSJ/152645972996422/152645972996436/152645972996436/7299642207586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