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厦门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根据福建省《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来源依据:http://rst.fujian.gov.cn/zw/zcjd/bmzcwjjd/201904/t20190430_4860698.htm

  拓展内容

  坐办公室能领高温津贴吗?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发高温津贴后能降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含高温津贴,因此,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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