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