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领取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中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包括在中山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领取标准:
1.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人·月。
注: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