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领取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中山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包括在中山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领取标准:

  1.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人·月

  注: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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