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哪些材料可以作为房屋合法权属证明使用?

  杭州哪些材料可以作为房屋合法权属证明使用?

  办理业务时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明)作为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未办证的,视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已签订房屋交接书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继承、受赠、司法确权房屋,提交有关公证书、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件;

  3.单位自建房,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房屋测绘成果;

  4.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交接书;

  5.回迁安置房,提交安置协议、购房付款凭证等材料;

  6.物业管理用房,应提交杭州市物业管理用房交接单,其中属前期物业服务期内的,还应提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7.行政机关划拨、调拨房屋,提供行政机关有关房屋产权划转或调拨的文件;

  8.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官方文件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53AsZp1zGQRv7-3y6Lr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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