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一览

  2020杭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一览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案例:小王现在已经就业了,但今年4月到6月是失业的,还能申领失业补助金吗?

  答:全省从今年7月份开始申领失业补助金。如果在政策实施前(即3月至7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条件可以一次性给予补发。小王虽然目前已不符合条件,但在4月至6月符合条件,因此可以一次性补发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官方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JgiEMCtIqo1P6tSdX90bA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