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购买住房所在地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缴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

  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借款人如实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交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材料。

  3.面谈

  填写申请书后,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就贷款的有关事宜实行面谈制度,并形成面谈笔录。

  4.审批通知

  管理中心接受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

  5.签订合同

  贷款合同的签订。借款人、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应当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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