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

  医疗救助对象

  政策依据

  《烟台市医疗救助办法》(烟政办发〔2015〕75 号)

  办理条件

  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府供养的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各区市政府认定的困难群众。

  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有效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报销材料申报;

  2.受理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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