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暂住证办理新规定

  重庆办暂住证新规定

  重庆目前已经取消了暂住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制度

  重庆居住证办理材料

  一、办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一)办理居住证的人员范围: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

  (二)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且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二、居住证申领及提交的材料

  提交的材料: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三、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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