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外地身份证过期换证条件是什么?

  海口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

  业务受理范围只限于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由本人到场提出申请。受理对象范围为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双语证地区除外)在海南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三种情形不予异地受理:

  一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是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明确身份的;

  三是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国家机关证件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不良记录的。

  办理流程

  公民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或户口簿等)和复印件到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异地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审核证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丢失补领的,应当交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暂住证)或学生证、居民户口簿之一。

  对申领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一致的,受理点现场采集照片、指纹和相关登记信息,签发受理回执单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收取证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后,60天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注明:异地受理后,由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审签通过后才能制证发证;审签不通过的,由户籍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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