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大连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保障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年收入平均值低于大连市中低收入水平;

  3.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

  4.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及以外的住房计入家庭资产);

  5.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拥有住房面积的总和,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继承、赠予、征收(拆迁))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具有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户籍和居住证的家庭成员计算。

  若申请保障家庭为1人的,须年满35周岁;若申请人为孤儿的,须年满18周岁。

  政策来源:https://www.dl.gov.cn/art/2016/6/6/art_952_432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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