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居民在广州办理离婚登记材料

  澳门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材料: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五)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六)《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单遗失的证明材料。

  离婚登记简略流程: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温馨提示:

  关注广州本地宝(ID:bdbguangzhou)微信公众号,回复【离婚】,即可获取离婚登记预约+取消入口、查看离婚冷静期相关政策条款、广州离婚登记办理指南及最新流程、各区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