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结婚证公证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②婚姻登记地在本处所在地。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

  材料准备: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要补办结婚证)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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