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住证惠东县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⑴《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⑵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

  ⑶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照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回执;

  ⑷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办理条件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注:

  ①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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