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还吗

  厦门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还吗

  不需要归还!

  补贴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佐证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另上传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所在院校资助中心或贷款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公章)或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的材料。

  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