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1、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住房租金

  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按所在的城市不同分为三档:

  (1)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 元;

  (2)如果是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人的城市,则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 元;如果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 万人(含)的城市,则扣除标准为每月800 元。

  住房租金支出,具体由谁来扣除,需要有所区分。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如果您和您配偶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双方均在两地没有购买住房的,则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分别进行扣除。并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具体由谁来扣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选择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赡养老人

  您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为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为非独生子女,需与您的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 元。具体分摊的式,可以由您和兄弟姐妹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您和兄弟姐妹还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6、大病医疗

  扣除医保报销后您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您本人或者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医药费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数据来源: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dgkml/gkmlzcjd/tpjd/202204/78bb50b516e2418fbbd29ab30c937a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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