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办理材料有哪些

  山西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办理材料有哪些?

  补发是指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到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申请补领与原证内容一致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在审验相关材料无误后予以补发。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书面申请;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补发登记表;

  新生儿分娩信息及签发档案记录等复印件;

  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书面遗失声明或在签发地公开发行报纸刊声明作废。

  拓展:

  山西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办理材料有哪些?

  换发时应由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原签发机构提出申请,原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按当事人换发原因核定相应材料无误后予以换发。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书面申请;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和换发登记表等;

  原《出生医学证明》仅记载新生儿父母一方信息的,可只提供记载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的,需提交补充材料:

  新生儿父母离婚的,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换领,还需提供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原证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变更信息内容不包括删除另一方信息。

  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申请变更父母双方信息的,需由原《出生医学证明》所载父母和新生儿父母均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交原《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和原所载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登记户口情况资料、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因死亡、失踪、羁押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申请换领,还需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死亡、失踪、羁押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佐证材料。

  换发后原证件由原签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换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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