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

  待遇支付的标准:

  (一)机构上门护理。重度失能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选择机构上门实施基础护理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由长护险基金按照每月护理待遇标准(2463元)的75%支付(即长护险基金每日支付标准为62元),余下25%由个人支付。

  (二)入住机构护理。重度失能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接受基础护理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由长护险基金按照每月护理待遇标准(2463元)的70%支付(即长护险基金每日支付护理待遇为57元),余下30%由个人支付。

  (三)异地居住护理。异地居住的重度失能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选择在居住地接受机构上门护理或入住机构护理的,由长护险基金按照每月护理待遇标准(2463元)的60%支付(即每天由长护险基金支付护理待遇为49元),余下40%由个人支付。

  数据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F6LvimQLAh_0L-rRn3JfQ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