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如何知道提取的公积金是否到账?

  答:(1)个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明细,在提取项中查看实支情况;

  (2)打印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对照网上查询的实支日期,查看是否有资金划出。

  (3)到银行打印收款账户的资金流水,查看对应日期,是否有资金划入。

  2、问:个人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和间隔时间为多少?

  答:公积金使用提取额度是以个人所占产权份额为最高额度(含贷款利息部分)。其中,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不少于一年一次,偿还贷款提取不少于半年一次,提取时间间隔需对应到日。

  3、问:为什么转赠的房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国家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理自住住房,才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赠予的房屋不符合提取规定;同时,赠予取得的房产本身并无交易金额,不存在支付。

  4、问:使用提取是否与职工户籍、缴存年限有关?

  答:使用提取与职工户籍、缴存年限无关,若符合使用提取条件,在不超过提取人的最高限额(所占该房屋产权份额)的情况下,申报提取时,个人明细余额(包括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留足不低于500元。

  5、问:购买公寓、商铺、车库(车位),这些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其中之一,它所涵盖的是职工自住的普通住宅,而商铺、商用属性的公寓、车库(车位)均不属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的对象,即购买商铺、商用属性的公寓、车库(车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6、问:房屋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装修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个人购买商品房、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均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所以既然已经购房了,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问:离职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的规定,离职不属可提取范围,职工离职后,应由原单位足额汇缴应缴公积金后,办理封存手续,待有新接收单位(包括外地单位),由接收单位办理公积金个人明细转移手续并继续缴存。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